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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生育津贴2020新政策

来源:育教儿    阅读: 1.1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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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的女性职工在生完孩子之后,如果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话是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是陕西省生育津贴2020新政策。

陕西省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有参保西安市生育保险,且在2018年1月1日后生育或流产休产假的女职工才能享受生育津贴福利。

陕西省生育津贴2020新政策

陕西省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女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2个月÷365天×下列对应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给付金额。

(1)女职工顺产有98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15天产假。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者,有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者,有42天产假。

例如,西安某公司女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于2018年3月15日顺产一名宝宝,共休98天产假,该职工的生育津贴补贴金额=(6000×12个月÷365天)×98天产假=19332元。

陕西省生育津贴2020新政策 第2张

陕西省生育津贴的领取方式:

根据市人社发〔2018〕15号文件《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1)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已交满12个月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2)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未交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生育津贴,待该职员的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给用人单位。

陕西省生育津贴2020新政策 第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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